关于印发《雨花台区卫生系统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雨花台区卫生系统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雨花台区卫生系统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雨花台区卫生系统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2.雨花台区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中共雨花台区委卫生局工委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抄报:南京市卫生局、雨花台区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
雨花台区卫生系统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南京市卫生局统一部署及区政府印发的《雨花台区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现就全区卫生系统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1年全区卫生系统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南京市卫生局及《雨花台区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要求为依据,以创建人民满意医院和人民满意服务窗口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为共建和谐社会,实现新的一轮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机构
区卫生局及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调整和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保证工作正常有效的开展。
(二)建立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
区卫生局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从社会各界以及服务对象中聘请不少于10人的政风行风监督员,对政风行风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参加评议、测评等工作。
三、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
区卫生行政部门及所属医疗卫生单位,重点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二)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工作要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五服务”和“三帮”要求,结合纠风专项治理任务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重点评议以下内容:
1.评议部门(卫生局)内容: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办事高效,便民惠民,践诺守信,廉洁从政,文明服务。
2.评议行业(医疗卫生单位)内容:依法经营(管理),事务公开,办事高效,便民惠民,践诺守信,廉洁从业,文明服务。
3.评议基层站所和一线窗口内容:
(1)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职,在政策规定、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3)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4)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5)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基本建立。
四、实施步骤和方法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综合评定的方式。在区行风办和市局行风办的双重领导下组织参评工作。区卫生局主要负责本级和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的参评工作,各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参评工作。评议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
区卫生局于6月上旬召开“区卫生系统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对全区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部署。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及时召开相应会议,做好思想组织发动,并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做好以下工作,于6月10日前上报相关材料至区卫生局行风办:
(1)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机构及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常用电话、传真电话、通讯地址、电子信箱)及各单位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2)推荐参加全区示范窗口活动评选的示范窗口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和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常用电话、通讯地址、电子信箱);
(3)2011年10月之前的服务对象资料各15份,内容包括服务对象个人(单位)名称、职业(指个人)、地(住)址、联系方式(常用电话、传真电话、通讯地址、电子信箱)。
(4)应公开的政务(事务)和承诺服务事项,主要包括:①审批项目名录及其法定依据;②申办条件(资质、文件材料名录及其法定依据);③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压缩的办结时限;④收费项目名录、标准及其法定依据,承诺取消、缓缴、减免的费用;⑤咨询和报修、投诉(举报)电话(信箱),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压缩的办结时限,反馈方式;⑥帮企业、群众、基层渡难关、解难题、办实事的具体措施;⑦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务(事务)和承诺服务事项。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公布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投诉和举报电话等。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6月中旬—10月)。
1.查找问题。按照评议工作的总体要求,各参评单位要在6月底前组织人员对所属业务科室和服务(办事)窗口履行“五服务”和“三帮”要求、“重点评议内容”、“公开政务(事务)和承诺服务事项”等情况认真进行自查,确定专人将存在的问题逐项录入《被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自查自纠登记表》,在本单位开展“践守诺言”活动。
2.征求意见。6月底前,各参评单位采取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内部职工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和政风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发函征询意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等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结束后,确定专人将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逐项录入《被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自查自纠登记表》。
3.开展明查暗访。各参评单位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采取多种形式,每月不少于2次对所属业务科室、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服务窗口履行工作规范、服务标准、岗位要求、承诺服务事项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于发现的问题由政风行风监督员逐项录入《政风行风监督员明查暗访登记表》。
4.边查边改。各参评单位要对自查、明查暗访、社会各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和反映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汇总,梳理归类,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以查促改,防止走过场。每月22日前,各医疗卫生单位将《被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自查自纠登记表》电子版报送区卫生局行风办。
第三阶段:民主评议和全面整改(11月—12月)。
1.开展集中述职评议活动。11月底前,区卫生局及各医疗卫生单位召开“向服务对象述职,接受群众评议”大会,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服务对象代表(不少于40名)、政风行风监督员(不少于10名)述职,报告履行职责和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现场接受服务对象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的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2.全面整改。各参评单位要将自查自纠、全面整改贯穿于全年工作始终。对在自查、明查暗访、社会各界反映、媒体监督、群众投诉和集中述职评议、群众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全面梳理归类,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要限期解决;暂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争取解决;对于确实无法解决的,要作出说明,取得服务对象的理解。
3.上报总结。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总结以履行服务承诺、完成工作任务、解决群众投诉和举报反映的问题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形成有数据、有做法、有实例、有具体整改措施的年度书面总结报告,并附制定的长效管理制度,于11月2日前,用电子版报送区卫生局行风办(邮箱:yhwsxx@sina.com)。
4.民主评议示范窗口。12月底前,区纠风办(行风办)将组织部分政风行风监督员对推荐的服务(办事)窗口进行评议和考核,授予“雨花台区卫生系统政风行风示范窗口”称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分级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扎实推动评议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调动积极因素。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在干部职工中进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大力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医院和人民满意服务窗口活动,使干部职工在评议中被触动、受教育、强素质,自觉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取信于民。
(三)抓好工作结合,促进全面建设。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与创先争优活动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保证全年各项卫生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促进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健康的发展。
(四)注重工作实效,加强长效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自查、整改、创新制度贯穿于政风行风建设全过程,建立起靠制度加强管理、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民主评议工作的力度和效果,不断推进全区卫生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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