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差价”试点逾两月 基本药挑战用药习惯

2010-5-20 14:19:34  阅读数:  网友评论: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遂宁市船山区、大英县“试水”已逾两月,药品实现“零差价”后,老百姓在得到实惠的同时,也在改变习惯。

期盼:基本药物适度“扩容”

514,在遂宁市高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室里坐满了前来咨询、求诊的居民,“现在在社区打针,原价6块钱一支的抗生素便宜了一半多的钱,输回液也就花30多元。”顺南街的杨大爷因为患有肺气肿,1年多来,老人每隔4天就要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拿药、打针,每次要花45元。从今年3月开始,老人发现同样的药,价格却比以往少了好几元钱。

高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始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实行药品零加价后,凡是被列入国家或省级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全部实行零差价销售,价格比以往降低15%。中心平均每天的接诊人数比过去多出20多人。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得到实惠的同时,老百姓却多了一份困惑。“买不到以前的‘常用药’确实恼火”,家住城区米市街的陈小波陪着父亲来到高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老人原先的降糖药吃完了,想再开一点接着吃。经过诊断,老人确实该服降糖药,可是医生却在开药的时候犯了难。老人平时吃的 “糖适平”,属于较高档的一类药,现在社区医院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能供选择的口服降糖药只有一种格列苯脲。

市民李素芳也有同感,“速效冲剂、莲花清瘟胶囊,这些常用药就都不在基本药物目录里。”

高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基本药物就是相对物美价廉的常用药,而部分常用药品没被列入基本药物内,不少居民希望相关部门考虑到这些特殊情况,能够适度增加常用药。”

反思:用药习惯不是不可改变

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社区很少配备基本药物目录之外的药品,而很多慢性病病人以前已经习惯使用某种药物,也在医保报销目录之内。“就拿糖尿病人来说,许多人使用‘诺和灵’胰岛素治疗,然而,公布的药品目录里并没有‘诺和灵’,很多患者对使用替代产品还很不放心。”

怎样解决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该市卫生局局长刘刚。

“不是固定的一种药才能治同一种病,也不是越贵的药越有效”,据刘刚介绍,基本药物中有2009年国家规定的307种基本药物,省增加的31种,共338种,全为有效、价廉、安全、常用的药物,如需要扩容还得逐步进行调整。另一方面,也还需要医生和患者共同改变已有的用药习惯,真正达到“吃廉价药,治同一种病的效果”。
相关评论
正在加载评论列表...
评论表单加载中...

返回首页|网站声明|网站地图|隐私声明|意见反馈|网站错误报告|联系我们|RSS

建议使用IE6.0 1024*768 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