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应急安全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2010年雨花台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及有限开禁工作方案》要求,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1、医疗机构及其周边50米内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请各单位认真落实,
2、各单位必须开展节前防火防爆等安全自查,排除隐患,加强管理和防范,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做好春节期间卫生应急工作,对因烟花、爆竹致伤者及时处置,对重症必须按规定及时转诊。
4、请各单位在春节期间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安排专人,于每日上午11时前及时上报相关工作报表至区卫生局。
区卫生局春节期间将对各项安全保障工作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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