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0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我区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保证医疗安全,方便群众就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春节,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春节期间医疗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部署,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医疗、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疫情监测,落实防控措施
要认真组织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南京市雨花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要求,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要做好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援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物资准备。各医疗卫生要根据职责,完善食物中毒、甲流感、人禽流感、手足口病、不明原因发热等应急预案。要规范落实疫情控制措施,加强监测、监督工作力度,主动搜索疫情,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控制疫情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流感样病例尤其是甲流感的监测与分析。各单位在春节期间,要重点做好流感样病例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疫情监测,强化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筛查室)诊疗流程,规范发热门诊隔离观察室的使用,加强呼吸道传染病疫情的主动搜索和各类人口聚集场所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如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人增多现象,要按照卫生部《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指南》要求,立即开展现场调查。加强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的处置,对疑似重症病例要求立即报告、处置并安排监测采样,区疾控中心要尽可能采集病人急性期呼吸道标本,及时进行实验室检测。
(二)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筛查。春节期间,区疾病预防控制控中心要主动监测网上报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卫应急发[2007]158号)要求,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建立完善预检分诊程序。疾控机构接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后,要立即派出应急队员按《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要求进行处理,并将搜索、排查结果及时上报。
(三)加强人禽流感、手足口病监测。春节期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安排好病例人禽流感、手足口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杜绝漏报、迟报和节假日无病例报告现象。疾控中心要做好指导与督导,严格按照《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方案(2005-2010)》、卫生部下发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四)区卫生监督所、公卫分中心要加强春节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规定,做好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及时上报工作报表,完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一旦疫情发生,要严格按程序及时、有效地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医疗保障等应急处置准备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力量,确保正常诊疗,规范建立应急队伍,做好应急队伍人员结构合理搭配,保持网络、电话和传真畅通,杜绝节假日脱、漏岗现象;要落实各项应急措施,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人员、车辆、药品、器械能够及时到位,带班领导、应急队员和药械、后勤等人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随时处于待命状态,确保卫生应急快速、及时、准确。
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每日对呼吸道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信息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密切监视节日期间传染病疫情动态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趋势。特别要加强甲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不明原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疫情处置和报告工作。一旦发生疫情,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意识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节前和节日期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和专栏等大众媒体,抓住农民工、学生返乡的有利时机,在车站、农民工市场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加强呼吸道传染病、食物中毒和一氧化碳中毒等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改陋习、讲文明、讲卫生、爱环境、树新风”,不断提高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在春节期间,各医疗卫生单位值班人员在节日期间每天下午4时前向区卫生局报告当日辖区内重大医疗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区卫生局应急值班及传真电话:52883016、52883310)
雨花台区卫生局
二O一O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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