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出台卫生技术人员记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安全专项行动、强化“三基三严”核心制度建设,杜绝医疗不良事件发生,雨花台区出台卫生技术人员专项行动记分考核办法。主要内容:一是每个卫生技术人员每年总分为12分。考核内容为核心制度执行情况(40%)、技能操作考核情况(30%)、医德医风落实情况(30%)。二是制定严格的惩处规定。卫技人员年内累计扣分达到2分,即取消年终评优资格。达到4分,待岗3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累计扣分达到6分,缓聘职称一年;在编人员待岗6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经考核后合格者可重新上岗,人事代理人员不再续签,临时用工者予以辞退。其他医务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雨花台区卫生局
2009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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